| 在中国的历史典籍中,曾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。当殷商政权传至孙太甲时,实际上的国家权力掌握在最高执政官伊尹手中。太甲继位后,“颠覆汤之典刑”,胡作非为,于是伊尹把他放逐到桐(今山两万荣县境),自己则代行天子职务,此间伊尹为太甲作了《伊训》、《肆命》、《徂后》等训词,讲述天子应如何为政。太甲在桐宫中,把伊尹的训诫整整学习了三年,终成正果,愿意“悔过返善”。伊尹将太甲接出复作天子,殷商的政治又出现了清明的局面。

古代同性恋
《尚书“商书”伊训》曾记载了训词中的“三风十愆”说,伊尹道:“卿士有一于身,家必丧,邦君有一于身,国必亡,臣下不匡,其刑墨。”如此历害的“王风’指的是:“巫风”、“淫风”、“乱风”,其中“乱风”内含“四愆”,第一愆便是“比顽童”。一些朝代的史学注疏家们都把“三风十愆’中的“比顽童”说法,视为是中国“娈童癖”发生的最初实例。
这说明其实在殷商时期就已经有了同性恋和对同性恋的限制了。到了春秋战国时期,有了崇尚男风的记载。“龙阳之好”的故事便是一例。
到了汉代,每个皇帝几乎有一个至几个美男作为性爱对象,并且记入正史,史家殊不为羞。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,这种风气就传至民间,一般富家都以蓄养娈童乐伎作为“财富”的象征。唐朝时,男风的盛行可以在唐小说里看出来。到了明朝后期,同性恋在社会上已经很普遍了。那些俊美的书僮,实际上多半就是主人的性伴侣。
清代有专为同性恋者设立的相公堂子。据说,相公其实叫“像姑”,意思是像姑娘吧。《弁而钗》里的李又仙,为救父卖身到像姑堂子,后又为报答恩客男扮女装做了恩人的妾,最后以娘的身份抚养恩客的后代。
不过,大约从宋明开始甚至更早,同性恋显然还是受到社会的制约。
为何如此呢?这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有关。《易经》云:一阴一阳为之道。天地也生于阴阳之合。也就是说,阴阳之合是生命的常道,相反,违背阴阳之道者便非道。非道即有背天理。
此外,这与人们对性的认识有关。在古代,人们以为,性是生命的母亲。在道家还有一种修炼观,性与健康有关。这是性的两大功能,而性的第三个功能快乐是不能提及的。快乐与淫往往成了同一词。
在男性为中心的文化社会里,对女性同性恋往往是不能容忍的,所以中国古代对于女同性恋的记载甚寡。汉武帝时的陈阿娇大概算一个,她被打入冷宫后与一个跳大神的女人“同寝如夫妇”,后被汉武帝惊觉,大怒,从此对一切与跳大神有关的事深恶痛绝。试想想,汉武帝自己不但后宫三千,还要同性恋者陪伴左右,却不能容忍女子同性性行为。 |